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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瞬间,就能将我改变成另一个人。
另一个,叫余裴裴的傻子。
第一次回家,她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从下午三点一直闷头睡到第二天的下午四点。睡前她还特地哭了一场。导致^H小说起来后,光是眼睛就肿得能跟猪头媲美。
第二次,她对着电脑上了整整一天的网。反复刷的网页却只有一个——方宇的微博。她把那上面的内容,从最近期那条“听说王小立的《下垂眼2》今年年中会出?”,一直温习到最早期的“我也来微博啦”。犹如得了手贱强迫症的神经病,就连下面跟着的[评论]都依数点开看了个遍。直到被她刷出一条对方新更的[和李经理二人甜蜜手机照]后,才终于有了离开电脑的理由——因为怒火遮眼下,她用鼠标直接砸烂了键盘,又用键盘间接摧毁了鼠标。
第三次。第三次稍微有点进步,她将房间大整理了一次。顺便将方宇送给她的所有礼物,都打包扔了出去。为了防止自己后悔,她甚至没有选择楼道的垃圾桶,而是特地拎到了小区楼下的大型垃圾池——并在一个小时后,在邻居大叔的奇异眼光下,戴着一双胶皮手套,灰溜溜地将它们从垃圾堆里重刨回家。
而前不久的第四次,她将电脑里和方宇的照片,用打印机全部打印了出来,剪成照片的尺寸,再一张张撕成碎片。最后扔进铁桶里烧成灰烬。她是那么地全神贯注一丝不苟,仿佛桶里烧的不是纸片,而是方宇本人。这方法是我以前翘课时认识的那个男生教的。哦,也称不上是“教”。他不过就是在我眼前做了一次——“这是我消灭他的第一步!”我还记得那家伙当时是这样跟我说的。
在我还是个穿着肥大校服,会把上学的一半时间用来翘课的初中生的时候。
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我还记得那天阳光很好。我坐在当时翘课必去的长凳上,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眼前的风景发呆——长凳位于学校附近某座购物广场的天台。天台很大,也足够干净。一半的面积铺了人造草坪。四张带着遮阳伞的长凳设立在天台四边上,隔着一张铁丝网,可以俯瞰到大半个城市。夜晚或周末,它们通常会被那些成双成对的讨嫌人类所霸占。但白天,尤其是上午,它们就都只属于我。至少,也有四分之三。
第一次见到男生的那天,他就是坐在那张四分之一的长凳上,埋头撕着照片。他留着颗毛茸茸的刺猬头,侧脸的嘴角处贴了块OK绷。大概是用力咬了牙,下巴线条看上去绷得很紧。那些照片在他的手中被撕出“嚓嚓”的脆响,声音大到连两米外的我也能听得真切。
伍2.(2)
“受什么刺激了?”当时应该是有过类似的疑惑吧。但我终究是憋着没问。初中时的我,几乎从不和别人主动说话。有些时候是不想,有些时候是不敢,还有一些时候,是因为[不敢],而干脆变得[不想]。所幸刺猬头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他将撕好的碎屑拢在手里,跑到我面前。“借个火。”他说。
“啊?”我有些吃惊地朝向他。先前看侧脸以为只贴了一块OK绷,等对上正脸,才发现足足贴了三块——不,是至少三块。具体我不太记得了,但我记得他那道伤疤。长长的触目惊心的一道。从他右边的额头一直划拉到了眼角下方。“你在抽烟。应该有打火机吧?”他看着我。伤口下的右眼半眯着,那些少年特有的清澈的光就全数集中进了左眼。明亮得让我有些不敢正视:“有是有,但……”
“有就行了。来这儿,来这儿!”刺猬头走到铁丝网前,蹲下的同时朝我甩甩头,我皱一皱眉,跟上去。“你要干吗?”在看到眼前男生将纸屑堆在铁丝网下方的浅水道上时,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这里很潮湿,应该没问题。”刺猬头拍着手,等纸屑全数从掌心跌落干净后,他朝我摊开掌心,“打火机?我要把它们都给烧了。”
“……”我犹豫了一下,将打火机递过去,“为什么?”
“那些家伙都是傻×。”刺猬头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回答我。他边说边将纸屑堆拢一拢紧。几块纸片随动作被翻出,肉色的,估计是人脸的一部分。“不就是仗着人多么,有本事单挑。我迟早会收拾干净他们。”他嘟嘟囔囔着。话虽说得没头没尾,但我多少还是听明白了——
显然,这又是一个[校园欺负]下的倒霉者。
其实从看到他那张脸的那刻,我就该猜到是怎么回事儿了——那张满是伤口却不见沧桑的脸,一看就是个和我一样的初中生。在我印象里,初中向来是[暴戾]的代名词:那些家伙。那些我的同班同学。愤怒、狂妄、自以为是。脱离了少儿的稚嫩,却尚未拥有成年人的自控。怀抱着独属于人类的[恶意],行为却低等犹若野兽——成人世界固然不干净,但好歹大家还懂得人模狗样地藏着掖着。哪怕伤害,多数也是建立于自身利益的实现。但初中不同。那些殴打、那些嘲笑、那些针对,毫无意义,也无须意义。它们演戏般被疯狂搬上台面,又或许那就是演戏——一场无聊的、跟风的、只为证明自己存在感的戏。
这些戏,在我初中的班级隔天就会上演一回。想来当时我会热衷翘课,或许也不全是因为父亲,还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我不想看戏。我既不想看到那些欺负人的,也厌烦那些被欺负的,他们不懂反抗的嘴脸,就像在提醒我的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