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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未能善终表示痛惜:
如日中天的天娱传媒选择熊猫城合作,是基于对双方优势的认识。天娱认同熊猫城项目具有独特的场地优势及商业平台资源,占据了成都的城市中心及CBD核心,交通优势明显;熊猫城具有30万平米的超大规模,是全球最大的都市型购物中心。加上数次成功举办各类型超大规模推广活动的成功经验,为此天娱同意将熊猫城视为其在中国四川省区域内的唯一商业零售领域内的战略合作伙伴;熊猫城则认同天娱在传媒业界所拥有媒体优势、专业策划、执行能力及品牌资源优势,符合熊猫城所认定的商业合作伙伴要求。而2005年“超级女声”成都赛区的报名、海选活动在熊猫城成功引爆,为双方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业内认为,拥有“超级女声”这一全国品牌的天娱公司与“中国西部第一MALL”熊猫城之间的强强联合,意味着地产与娱乐紧密结合的新的动向的产生,这无疑对国内地产界和娱乐界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熊猫城在成都市的最中心地带,老板陈宇光之前在海南做房地产赚了钱,便在成都买下了那个熊猫城。熊猫城位置不错,却不知道为什么,做了差不多十年一直没做起来。陈老板很痛苦,他看到超女那么火,就找了天娱传媒,很快就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这是个非常庞大的规划,目的是围绕着熊猫城做一个商业圈。与天娱传媒的合同金额高达1500万,首付款为300万。项目的核心内容是请李宇春作为熊猫城的形象代言人,更多的是给熊猫城做商业推广。
为了做这个项目,李卫一干人在成都呆了半年。李卫认为这很合算,除开支付给李宇春的出场费、形象代言费,剩下的便是为他们熊猫城的商业推广出出点子,看每个月在商场里搞搞什么活动以吸引人气。准确点说,不仅出主意,还负责执行,但执行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李卫带着几个人一过去就成了熊猫城打杂的,具体到每天以什么商品为主打搞促销,还有什么餐厅的开业仪式等等,就搞这些东西。李卫没脾气,该做什么做什么。
重头戏在李宇春身上。这里有个小插曲,一直被媒体称之为李宇春耍大牌爽约之谜。原来李宇春并没有在“甲方”对外公布的那一天出现在熊猫城。
其实李宇春如约到了成都,李卫安排她先在酒店住下了,但对方公司承诺的首付款却没有给足,于是双方便较上了劲儿,你不给钱,李宇春就不露面。
这下陈老板急了,非常生气。又发函单,又请律师,又写备忘录,名堂搞尽了。李卫倒是沉得住气,说不诚信是你先不诚信,说违约是你先违约。既然有合同,就白纸黑字地按合同办。李卫说我保证几月几号李宇春一定到你熊猫城来,条件是你必须在几月几号把那笔钱打过来。
陈老板熬不过李卫,后来他们把钱打了过来,李宇春也按合同去那里露了脸,还拍了片子,就是那种15秒或30秒代言熊猫城的广告。
没想到,好戏或噩梦才刚刚开始。
因为过于拘泥于细节,李卫开始怀疑“甲方”的商业诚信,比喻说,天娱传媒排他性的策划人地位,完全得不到保证,“甲方”总是把一些项目另外给当地的广告公司去干。“甲方”也在怀疑他们的策划运作能力,因为“甲方”不只是一个人在发声,他下面还有很多股东,比如说做餐饮的、房地产的、做销售的等等,他们内部的意见就不统一,一起开会的时候,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声音,很容易就把李卫他们的方案否定掉。双方都动用了准法律的手段,经常律师函来律师函去。王伟就经常作为救火队员飞抵成都,与“甲方”就事论事地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
但该做的事还得做。关于李宇春代言的事,为了追求更大的轰动效益,李卫他们想出了一个在艺术层面堪称顶级、在政策层面堪称最低级的主意:他们半真半假地逼“甲方”,问他们能不能把大熊猫弄到商城里来,如果能,肯定轰动。
令李卫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还真有那样的能耐。
还是让我们先看一看《重庆晚报》2006年1月22日的报道:
近日,专程回成都参加“春春与你相约熊猫城”活动的代言人李宇春又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在几千名疯狂到顶点的玉米包围下,李宇春和她认养的大熊猫“春春”在现场来了个零距离的亲密接触。然而,疯狂的玉米们跟在李宇春后面,突破保安的重重围攻,冲到现场,从几岁的小孩到五六十岁的大妈,站在桌子上、凳子上,从主席台下蹿到台上……当神秘嘉宾——大熊猫“小春春”现身时,他们更是大开闪光灯,叫声、拍手声、礼炮声和一片白晃晃的灯光,吓得“小春春”缩成一团,状态十分可怜。
大熊猫被吓晕
当天,在成都熊城,凡是有春春出现的地方,就会有玉米如影随形的狂热尖叫。当李宇春本人和从卧龙远道而来的一岁半雄性大熊猫“小春春”最终从后台“千呼万唤始出来”,全场玉米积蓄已久的热情像火山爆发一般喷薄而出,3000多人一面扯着嗓子发出几乎可以掀翻屋顶的尖叫,一面向春春所在的舞台压来。疯狂的玉米对主持人“大熊猫需要安静,请不要使用闪光灯。”的劝告毫不理会,几乎所有人都举着手中的相机,开足闪光灯猛拍起来,从没见过如此场面的“小春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