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早上的时候,晨雾弥漫,我已经习惯了初冬这个不寒不热又是霜又是雾的尴尬天气,熟视无睹。
船夫家女儿做的潘托斯饺子还蛮好吃,馅儿包的是酸菜和香肠,先用水煮,浮起来以后用点黄油煎炸,泡在酸奶油里,比起我万年的鸡蛋培根面包麦粥早点来说算是美味了。
种小麦的农耕民族都会有些共同点,比如制作各种面条烧饼,把肉和菜包在面皮子里做成菜,夹着也成,然后当你周游世界时,就会有各种既视感。
“昨夜有发生什么吗,席恩?”我问道,这葛雷乔伊家的小伙子正在忧郁地品尝风干肉,配着背景的浓雾,这模样就像是有什么少年的烦恼似的。
“没事,头儿,睡得好,吃得香,啊,对了,那帮仪地人给你送来了一挂狼皮,说是昨晚的猎获。”
马屁精,就很怪了,其他仪地人也没这样啊,这个阿俊到底是靠的什么当团长的?
“挺好,”我表面上倒是没什么厌恶,“可以做一袭披风。”
阿俊。
我下意识地向后望了一眼,后头的阴影隐约,那是卫兵们的小船,看起来很平静。
那就是“心脏树”和我说的邪恶所在:狮头印章被装在一个厚重的盒子里,跟在队伍后面,在那天之后,铁盾团的八百名士兵和六百多闲杂人士在岸边行进,我的卫兵依旧在船上,双方相互隔开没有混在一起。
虽说他表示有意投靠,可是我不敢放心。
依照迷宫营造者的说法,那个印章对人有害,他看起来也确实是个口蜜腹剑的奸诈角色,不提防才是怪事。
因为铁盾团的加入会给我带来东方的技术和战术,所以我不可能立刻就对阿俊动手,至少一直到女王堡时,我们看起来都得很和睦。
咳!绝对不是因为我人生中第一次遭遇舔狗。
“伯比尼达,”我招了招手,这个书记官精神不振,看起来比我孱弱多了,“明天,你和一群仪地人一起前往科霍尔,将他们交给科本。”
“科本,是那个快秃顶的老头儿?”他记录,“您需要传达什么命令吗?”
“没有,你到了以后协助托马德爵士管理那座城市,”我交代“等战争结束以后再去南边。”
伯比尼达是瓦兰提斯人,我自然不可能安排他加入南方的战事,否则,如果他出现在赛荷鲁江附近的前线的话,要他忠于祖国还是忠于我?即便忠于我,如果他被瓦兰提斯人看到,他的家人怎么办?
家庭、忠诚,我不想考验这些对人来说很重要的因素,在未来,如果有和瓦兰提斯的和平谈判,我还需要他呢。
看来我还不够腹黑,否则按照前世古代的套路,就该设计让他为我效忠时被瓦兰提斯人看到,害他的家里人被杀光,死心塌地追随我才对。
算了,这毫无必要,我只行必要的残酷之事。
“啊,对了,尊者。”伯比尼达突然低声。
???尊者?虽然我是没胡子的“大胡子僧侣”,可是这么喊我我感觉很奇怪。
“你想表达什么意思?”
“你是大胡子僧侣,对吗?按理来说,诺佛斯应该派遣一队圣奴卫来保卫你的安全,为什么——”
“因为他们并不想要我当大胡子僧侣。”这很明显,我解释道,“所以,只有在毫无选择的前提下,他们才会心甘情愿。”
“你是说——”
“他们会想要找一个本地修士,去寻找诸灵之眠,然后面觐过神,成为大胡子僧侣,这个修士说不定会是受哪个总督操控的,毕竟僧院和教团都死伤殆尽,这正是成为诺佛斯幕后主人的大好时机。”
没错。
有一个浅显的道理:当一个人被杀死了之后,谁会是得利者,谁就可能是幕后真凶。
诺佛斯这一场政治刺杀也是同一个道理,毕竟无面者也是要有人雇请,才会去杀人的。
我甚至可以想到,某个总督在背后操纵“破马者”和“咸石”,让他们冒犯大胡子僧侣的权威,自己渔翁得利。
他自己豢养了几个年龄、辈分以及资格都正合适的修士以来代替大胡子僧侣的位置,从而控制诺佛斯,他养的那些和尚很可能是他的子嗣,或者聋子、瞎子、哑巴,再或者就是弱智。
所以,在我离开以后,在“破马者”出征以后,一切强力的对手都不在诺佛斯,干扰他的计划,于是他或者他的同党此时可能会“惊奇”地发现一个本该参加遴选的僧人在外苦修,或者被遗忘在了哪里,然后让他通过道道筛选,去神庙堡垒的最深处,诸灵之眠,面见真神。
我大概知道这个总督是谁,确实很厉害,从头到尾都没有暴露,掩藏得最深,小动作最阴沉。
只可惜,这是世俗的智慧,他大概过不了真神那一关。
但是,
谁知道那些住在诺佛斯数百年的家族都知道些什么,有什么知识?
说不定有作弊的技巧,或者知道如何通过群星之门呢?
算了,我作为一个外人,冒然夺走了领袖的头衔已经很让人侧目了,不可能真正的介入诺佛斯的内部事务。
即便有一个诺佛斯总督想要扶持自己的大胡子僧侣,那那个总督和他要支持的僧人也是诺佛斯人,是他们的自己人,而不是我这样的外人。
来自洛恩王国的红王就算揭露了什么阴谋又怎样?人家诺佛斯山民顶多说一声感谢而已,甚至私底下还能觉得你是栽赃的,如果那个策划了一切的总督再打打民族牌和悲情牌,那更可能是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