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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血海

汉风1276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21:01:23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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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到泉州之间的海域,“敏”号在逆风下走着之字形航路,仍然轻巧灵活。舱中时不时传来一阵爆笑,那是为了朝贡的事情。

  楚风去了小皇帝座船,全程参与了整个过程。倒不是他有磕头的爱好,而是想到这些人在历史上,都会化作崖山海浪中的一缕忠魂。

  皇帝,皇帝呀!尽管还不到十岁,尽管国家残破到只能流亡海上,但这毕竟是三百余年深恩厚泽的大宋皇帝呀!王大海、张广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能亲自陛见皇上,在朝见的前一天就失眠了,陛见时更是腿脚发软,差点晕了过去。

  就连飞扬跳脱的侯德富,这时候也大气不敢喘一下。

  琉球没什么特别的出产,就进贡了鹿皮五十张、鹿茸一百对、鹿肉脯三千斤、海盐一万斤、黄金三百两、精钢盔甲二十副、战刀二十柄。

  这份礼单念出后,满朝文武都震惊了,因为历来贡使进贡,都不及这次丰厚。琉球人心向大宋的拳拳盛意,真是天日可表,天日可表啊!如此残山剩水,海外番邦仍以我大宋为天朝正朔,行朝上下的军心民气,确实如陈宜中所料,一振颓势,又有了一分半分中兴的气象。

  朝廷本来准备赏赐白银一万两,结果发现回赐的价值还没有贡品高,怎么能失了天朝上国的颜面呢?陈宜中在小皇帝身边轻声提点,于是又加赐天子御剑一口。

  拿到这柄金吞口、鲨皮鞘、镶着珍珠玛瑙的宝剑,楚风差点憋不住笑翻。因为这把剑,就是琉球钢铁厂出品的百炼钢剑,只不过换了华美的包装。

  狗日的祝季奢,在宋元两边讨好,不知道靠这柄剑,他从大宋行朝换得了多少好处。

  刚刚离开皇帝坐船,捧着宝剑的侯德富就开始笑,直到现在,全船的人都知道了宝剑的来历。

  楚风本应高兴,他不仅搭上了忙果这条商路,还和陈宜中达成了供应武器盔甲的协议。南方海上潮湿气候,钢铁容易锈蚀,损耗很大,行朝失去陆上大城市,没有了兵工基地,补充武备是很大的问题,陈宜中看到进贡的盔甲武器后,立刻表示愿意大量购买,行朝携带的金银丝帛很多,足以支付这笔费用。

  但楚风一点也不开心,因为在行朝得知泉州蒲寿庚投降元朝,现在的泉州,已在元兵控制中!

  听到消息的最初一刹那,他几乎要迫不及待的到泉州去演绎一个英雄救美的俗套剧情,然而用头脑想想就知道绝不现实。玉清的心目中,自己只是个卑微的海上行商,双方没有任何交往,根本没有任何可能说服一位亲王女儿、堂堂郡主跟自己远走海外——这时候,王实甫的《西厢记》还没成书呢。

  而且现在的泉州城内外,遍布蒲寿庚数以万计的军兵爪牙,就算有金泳作内应,自己这些人马也决不可能打进泉州。有个勇者斗恶龙救公主的故事,非常遗憾,那只是电子游戏。

  唉,琉球的命运系于一身,自己不再拥有完整的个人自由了……人活在乱世中,总是有很多无奈的。

  从福州回琉球的航线,还是向泉州拐了个弯儿,楚风做好了计划,他只想在海上远远的看一眼泉州,把自己的绮梦永远埋葬在滚滚海波中。是的,半年了,梦该醒了……知会金泳一声,让他能帮就帮,一切随缘吧。

  还没有进入泉州湾,就在泉州城以东数十里的锦田山一带,瞭望手发现了异状,人们来到船舷,惊讶的注视这一幕人间惨剧。

  血,浓重的血,汇聚成溪流,染红了两山之间的海湾,靠近岸边的海水,闪耀着一抹诡异的赤色。

  人们小心的登上海岸,发现这里早已是人间地狱,不,地狱都无法形容这里的恐怖、血腥和让人窒息的气氛。

  尸体,无数汉族同胞的尸体,从山峰直到山谷,整座山被涂上了一层黏稠的褐色,那是血液干涸后的颜色。

  大片大片散落的残肢断臂、零零碎碎的人体器官,从它们主人的身上剥离。空气中那股子浓烈得让人想吐的血腥味道,尸体伤口处翻卷的皮肤、淡黄色的皮下脂肪层、暗红色的肌肉组织、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和肢体断裂处一滴一滴流淌的黏稠液体,都在用真真切切的死亡,冲击着楚风并不算坚强的神经。

  一位母亲,想保护自己的幼子,她用赢弱的身躯,把小孩护在身下,但她的背上有一个酒杯大的血洞,那是一枝锋利的长枪,把她和孩子一起钉到地上,断绝了母亲的全部希望……

  无数奇形怪状的小虫子,在尸体间来回寻觅,对它们而言,这无疑是一场死亡的盛筵。

  该怎么形容这一切啊?是毕加索的《格尔尼卡》,还是冯法祀先生画笔下的《南京大屠杀》?

  山川凝滞,海潮呜咽,浮云低沉,日光晦暗。连视万物为刍狗的不仁天地,都闭上了眼睛,不忍继续观看这幕惨剧。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在这个时间地点,似乎任何语言都是一种亵渎。

  不需要命令,顶盔贯甲、手执利刃的汉军士兵们,自觉排成队列,在泥泞血泊中搜索前进,他们只想找到一个幸存者,问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哪位残忍的魔君,制造了这个血池地狱。

  汉民族,是纯粹的农耕民族,她的思维方式,是在田间地头辛苦劳作,用汗水换取收成;而游牧民族,他们习惯了用弓箭猎取自然赐予的兽类,获取它们的毛皮和血肉。

  农耕民族都有爱好和平的天性,他们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循环往复中体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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