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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无力,前男友没有再出现在她面前,却总是在她偶尔的噩梦中挥之不去;妈妈对她彻底失望,开始自力更生,整天忙着托朋友找亲戚给她介绍一个条件好的男人;爸爸有自己的退休生活,她也没想过要与他谈论什么样的男人才适合自己;工作是奔波疲累,永远都看不到尽头,总之,何小君需要陈启中,需要他来证明自己还是有一丝自主之力的,能让她在这一切的夹缝中喘一口气,让她知道,无论情况如何,总有一个人,愿意无条件地给她安慰,只是安慰而已,她也不需要更多。
周末何小君与陈启中一起吃饭,他带她去金桥,非常安静的街区,星期六的中午都没有什么人在街上走动,沿街全是西式餐厅,竟然还有水道,一排玻璃房临水而建,她难得来这里,看得有趣,他就拉着她进去了。
吃的是西班牙菜,皮质的菜单巨大,餐厅里没什么中国人,她用菜单掩住脸偷偷问他,只露出一双眼睛来,“哪个好吃?”
他也压低声音回答她,“我也不知道,随便点吧。”
她诧异,遮住脸都忘了,直接问,“你没来过?”
他点头。
“那你平时都去哪里吃饭?”
“公司啊。”他理所当然。
“一天三顿?”何小君流汗。
“差不多。”
“休息日呢?”
“我自己煮。”
“不可能!”一个单身汉会自己煮饭吃?何小君绝不相信。
他放下菜单看她,“不信?我们打赌。”
打赌的结果是午餐之后何小君与陈启中直接去了超市购买原材料,然后直奔他的公寓,他们两个人才认识不久,真正开始约会也不过是这几周的事情,她没想到自己竟会就这样跟他一起回了家,还觉得很自然。
或许是陈启中给她的感觉太安全了,一个男人能够给女人这样强大的安全感,不知该庆幸还是沮丧。
陈启中家所在的小区很大,小高层,并不因为地处金桥就华洋混杂,住的都是中国人。他买的是六层,一梯两户,上楼的时候何小君还问他,“这里的房子很贵吧?”
他摇头,说了一个让她吃惊的价格,何小君吸气,“这么便宜?你捡来的?”
他笑起来,“正好遇上房地产低谷,不过那时候这里真的很荒,出门什么人都没有,一星期看到的狗都比看到的人多,现在好多了。”
她想说现在人也不多,不过做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直白,所以忍住了。
其实她在超市里就相信陈启中真的是会煮饭的,他挑选原材料非常熟练,何小君从小没进过厨房,更没买过菜,看着都觉得佩服,只知道跟着走,超市里人多,他在肉类柜台前停下,问她,“你喜欢喝什么汤?”
“冬瓜排骨汤。”她从小的最爱,说完还伸手去指,“小排骨。”
他笑着拉回她的手,“那是牛仔骨,小排骨在另一边。”
肉柜前冷气扑面,但他的掌心温暖,对比强烈,她原想把手收回来,后来却放弃了,任他牵着继续走。
陈启中家里的厨房非常干净,也不是那种从来不用的一尘不染,就是整齐,工具齐全,居然还有个嵌入式的烤箱,她看得稀奇,蹲下来研究,问他,“你做蛋糕?”
他摇头,想了想又说,“你要吃的话,也可以。”
她是甜食爱好者,听完顿时被打动了,热烈回应,“好的,我要吃。”一转脸又看到厨房一角放着的玻璃大瓶,里面满满的一瓶杨梅,浸在深红色的酒水里,阳光下晶莹剔透。
她迷茫了一下,情不自禁走过去,手指碰到冰凉的玻璃才开口,“这是什么?”
他正打开冰箱取原料,闻言回头看了一眼,声音温和,“杨梅酒啊,还没好,得再等几天。”
她已经愣了,忽然有错觉,错觉自己又回到了那天晚上,月光如水银泻地,刺目一片,让她忍不住闭上眼睛。
不喜欢自己的反应,何小君用力把手从玻璃瓶上收回来,转身再不去看它。
陈启中下厨的手艺果然高超,何小君食髓之味,之后就经常去蹭饭吃,也不嫌路远,不过有地铁,加之两家都在地铁站边,并不麻烦。
无论多晚陈启中都送她回家,也是地铁,安全方便,两个人还能说说话,偶尔太晚了,地铁停运,他才开车送她。
何小君有时奇怪,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开车?怎么老是坐地铁。”
陈启中讲老实话,“这车是公司配的,每个月发定额油卡,超过全都自己来,市区里堵,跑一次又费时间又费油,还有停车,都找不到地方,有这些时间和钱,我们呆在车上干什么,还不如吃一顿砂锅粥。”
何小君听完笑,想这男人果然实惠,接着便不再多问,况且她并不排斥坐地铁,虽然天天坐惯了地铁,但两个人一起聊天和一个人发呆区别很大,陈启中说得没错,过去冯志豪到哪里都是开车,她有过与他两个人被堵在久光地下停车库门口足足四十分钟的惨痛经验,什么东西都没买成反饿得一肚子脾气,有时候实惠有实惠的好处,她也不是金枝玉叶出身,挺习惯的。
浦东浦西,每次都要横跨黄浦江,虽然地铁迅捷,但每次都要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有次从陈启中家出来,何小君吃得太饱,到后来昏昏欲睡,他说着说着听她没声了,低头看到她已经侧头在他肩膀上睡了,忍不住微笑。
她醒来的时候都快到站了,还没睁眼便觉得嘴角潮湿,心知不妙,睁开眼果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