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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锋回到毛绒那里,毛绒便端上美酒,与吴锋共饮。
妖族所谓的美酒,其实味道实在不美,颇有些酸。但吴锋既然当毛绒是朋友,也只能装作以此为美味的样子,和他觥筹交错,对灌不休,直到毛绒醉倒在地,如同一滩烂泥,吴锋才带着几分醉意,长歌一曲作别。
四天后,吴锋从明眎部落中,取回了订做的衣衫。
“云姑娘,衣服我带回来啦。”吴锋在里间内书桌上的白玉棺上敲了一下,道。
这时候才只是下午,吴锋本不该吵醒云海岚,但明天就要动身去试练,而梦绮舞却让他今晚去她那陪她聊一整晚上的天。
白玉棺微微动了动,吴锋将它移到桌下,只见白玉棺快速放大,云海岚从其中站了起来。
吴锋从如意袋中取出衣物,轻轻放在桌上。
衣物是装在一个布袋当中,免得云海岚看到贴身的衣物沾上了吴锋的手掌,感觉尴尬。
“这里间隐蔽,但是留着我的味道,你若在这里更衣,未免尴尬,请到那边的空房去罢。”吴锋道。
那间空房,本来是吴锋的母亲所居住的,只不过母亲过世之后,吴锋的父亲把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床板在内,一起烧了。
云海岚点头,走了过去,掩上门。
她打开布袋,只见里面有丝织的亵|衣、棉麻制成的中衣,都是白色,还有紫色的衣裙和用来御寒的斗篷。
每样各是两件,以备更换之用。
女子注重轻盈,一般不愿意穿厚重的棉衣,影响美感,而披风一般裹住全身的斗篷,带着一股飘摇的意味,既美观,又能御寒。
云海岚解开身上衣裙,将衣服一件件换上。原来那套衣服在棺材里披了四十年,虽然未曾朽坏,但换下来的时候,竟是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当披上衣裙和斗篷时,她骤然感觉到,一股暖流,直透心腑,暖烘烘地绕了全身。
这时,吴锋的声音从外头传来:“换下的衣服放在里头,我悄悄给你洗了罢。云姑娘你是大家小姐出身,想必没自己洗过衣服。”
听得这话,云海岚脸上不由微微一红,但也只好应了一声“好的”,便走到外间。
吴锋只见她全身一袭魅紫,只有斗篷边缘露出霜白色的兔毛,清新淡雅。斗篷下摆轻飘,与以往的暴露装扮相比,虽然裹得严严实实,却又有一种华贵的美感,犹如神妃仙子,高贵富丽。
“这衣服好暖和,是什么料子做的?”
“火浣锦。”吴锋答道:“但怕阳性太重,你身子承受不住,不利于你恢复,我还让裁缝师傅往里头掺了些雪蚕丝。”
云海岚这才明白为什么斗篷和外套都是深紫色。火浣锦颜色深红,难以掩盖,而雪蚕丝微带淡蓝。吴锋知道云海岚喜欢蓝色,故而又让师傅用蓝色的染料染了下,调和成深紫的颜色,来与蓝色相接近。
想到吴锋心思如此细致,云海岚不由又心头一暖,笑道:“真是辛苦你了。”
第五十一章相拥
“分内之事。”吴锋淡淡道。
关心他人,处事细致,在他而言,只是一种习惯,并非为自己增加存在感的手段。
而且,就目前而言,吴锋也实在不属于多话的人,这是父亲存留给他的影响。等到他血脉中的疯狂因子完全爆发出来之后,他的性格将会怎样,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
而云海岚也偏向沉默寡言的性子,见没什么其他事情可说,便不再说话。
门外响起箱子响动的声音,是谷里的侍者送饭过来了。
等到那人离开了,吴锋默默地把自己和云海岚的饭菜取了回来,两人安静地相对吃完。
吴锋把碗筷和食盒都洗干净,放回门外,出门时开言道:“我出去了,晚上有事。”
这是吴锋的家,他本不必说这句话的。
但他今天却下意识地说了出来,就好像以前父亲还在家里时,对父亲说自己要出去玩耍一样。
再坚强的人,终究是会孤独的。云海岚这成女熟性,到底给了他几分母亲一般的感觉,虽然两人相识还不到一个月。
“好的。”云海岚也很自然地回应道。
“我明天就要去试练了,而再过几天就满一个月,到你服用我鲜血的时候了,不知道提前服用,有没有影响?”吴锋又道。
云海岚需要依靠他的鲜血来维持生命,但吴锋担心自己带她一起,一旦遭逢危险,便会忍不住借用云海岚的力量。
所以,他还是希望云海岚给出提前服用并无妨碍的回答。
但云海岚只是摇了摇头,道:“提前服用的话,没有效果的。我就和你一起去吧。”
吴锋点了点头,关上门,向梦绮舞的住处而去。
梦绮舞早已摆上一桌零食,将火炉燃得旺旺地,笑逐颜开地等着他。
“苍练!”梦绮舞看了看墙上的西洋挂钟:“你比起约定的时间迟到了三分钟噢!”
西洋挂钟比起玻璃传来和普及,都要早很多,因为西方计时和历法都较为简便,因此东方很多地方都开始采用。
这架西洋挂钟本来是吴锋父亲的东西,梦绮舞从吴家搬出来时,吴锋的父亲将这挂钟送给了她。
“抱歉……”吴锋笑了起来,脸上一点歉意的表示都没有。
梦绮舞和他约的是按照西洋计时法的下午六时,可没说几分几秒,本来晚上送饭过来都到快六点,如果要六时整赶到,无疑是痴人说梦。
没想到梦绮舞还抠住这个字眼,挑起自己的毛病来。
“你一向大大咧咧的,现在还算起时间来了?”吴锋掩上门,道:“女人斤斤计较的毛病终于发作了,传说中的女人味啊……这莫非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梦绮舞猛地在吴锋手上打了一下,嗔道:“装腔作势地,恶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