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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开心,看到这漂亮的身体是不是很爽,不过你没有机会了,死长虫,我会给你一顶大大的绿帽子压死你个王八蛋。”反正我和它也不可能有什么和解的余地,龙神的精神和我有很接近的地方,上次使用精神攻击的结果是,我们两方都知道了对方对于自己彻骨的憎恨。
准确来说,我对龙神是厌恶,而龙神对我是憎恨。
也是,毕竟是我玩了她的老婆。虽然我知道这家伙憎恨我不是这个原因,但是作为男人,我觉得让神因为被戴绿帽子而憎恨是男性最大的荣耀。
龙神张开巨口,一股腥臭的气浪就如台风一般卷了过来,我和金顺贞被疾风吹得站立不能。我展开双翅,抓着顺着风势她飞到天空,将金顺贞扔进了湖面之中的一个小岛上。
我横刀胸前,火焰飞腾,傲然厉声道:“弑神的时刻到了,鹅是雷老虎,以德服人的雷老虎,死长虫,下地狱之前记清楚这个名字,否则,你会哭地!”这段话我是用陕西话说的,因为感觉更有魄力。
第十一章
回应我的,是那些小怪物都飞了起来,它们并没有双翅,但是却能飞行,这完全违背物理常识。不过我现在对于物理原则也没有多少兴趣,毕竟人类用自己的双目去认知世界,不过是盲人摸象而已。
这些小怪物虽然可以飞翔,但是速度却很慢,大概也就比一个人骑自行车快上那么一点点。我在它们之中上下穿梭,火龙刀的火焰变成青紫色,我想在这样的光芒下,我看起来大概就像鬼屋里吓人的怪物。
这些家伙的匹很厚,还有结实的鳞片,就是拿着机关枪要打破它们的身体也不容易。不过在火龙刀下,我每一刀都会砍下一个硕大的头颅。淡绿色的血,散发着草木的腥臭味道,比死鱼还难闻。
过去成语中有龙肝凤胆的说法来代表最高的美味,说这话的肯定没有闻过龙身体的味道,比河马鳄鱼还要难闻十倍,这东西的身体能够好吃才怪。
在我斩了上百条小龙之后,龙神这家伙终于无法忍受了。而我也已经对和这些小卒子继续浪费时间感到厌烦。”死长虫,拿出点龙的样子,让我砍掉你的臭头。”我闪开冲来的两个小龙,他们的身体重重的撞击在一起,从空中摔落入水中,溅起一片水花。
我展开雾翅,用最快的速度冲向龙神,火龙刀的火焰已经伸展到七米,在我飞行时,就如一道耀眼的火焰流星,带着毁灭无限的气势,冲向龙神。
龙神一张口,大量的水流被龙神吸入口中,随即无数的水箭从龙身口中喷出。
这一口喷出的水箭密密麻麻的数不清有多少,就如一片天幕向我当头罩来。而在水箭飞过,才能听到空气的摩擦声,这些水箭的速度已经超过了音速。这种速度。这种力量,就算是我也无法闪避。
“该死地。”这是我今天第二次骂脏话,能让我这样的文化人,注定要高高在上惟我独尊的王者失态,充分证明了我今天面临的环境有多恶劣。如果说第一次是因为自己的错误,不该跳出来逞英雄,那么第二次就是这条长虫比我预想的还要厉害的多。
火龙刀最快速度在我面前挥动,火焰缠绕在我的身边。就如一面燃烧地巨盾,我敢保证,古书中所说的泼水不入,也不可能比我做的更好。
水箭打在刀幕上,发出了悦耳的叮叮当当的声音。每一次撞击,都让我感觉被一颗陨石击中了,我的肌肉完全隆起承受着这几乎无穷无尽的打击压力。衣服被气流撕裂,身体肌肉的过度使用,让我有些血管都无法承受冲击而破掉,绽出满天的血花。
这就是神的力量吗?也许我对自己太过于相信了。挑战神灵应该动脑筋。而不该使用蛮力。终于,刀网被破掉了,至少五只水箭射穿了我地身体。幸好地是。我避开了要害,内脏头部没有受伤,五道水箭射穿了我的四肢。
剧痛之中,我身体失衡,掉落水中。几乎是在落下的同时,我封闭了身体上多处神经血管,令到身体无法感觉到疼痛,也阻止了血液地流失。
用最后的力气飞起来,抓住金顺贞:“丫头,我们要跑了。”
顺着地下河。我连飞带跑,因为带着一个人,我无法长期保持飞行状态。只能跳跃展开翅膀滑翔,加强跳跃能力而已。不过那些小龙也跑不了多快,要追上我还差一点。
这一次吃亏吃大了,可以说,自从我修行催眠术以来,还没有吃过这么大亏。一边跑我一边骂,死长虫。别以为我会这样算了,不把你千刀万刮挫骨扬灰我他妈就不是雷老虎。
顺着地下河,我至少跑了几十公里,才找到一个出口离开地下。
拦了一辆车,返回住处。进入房间中,金翠珠和金剑责看到我满身是血的样子都大吃一惊,连忙过来扶我。我只说了一句:“照顾好这笨女人。”就昏迷了过去。
这次受的伤是我学习催眠术以来最重的一次,龙神喷出的水箭中带有一种极为强烈的腐蚀性毒素,这种毒素会让血液中的血红素消失,让血变成清水。
我当时并没有发现水箭有毒,只是为了避免因为疼痛过度而昏死过去封闭了神经,为了避免流血过度而控制了伤口附近血管血液流动的速度,也正是因此我逃过一劫。否则,今天我就真的莫名其妙死在那龙神地地下,成了他的食物。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十天。在昏迷中,我的意识潜入了自己的精神最深处,这也是我以前从来不能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