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穿越 > 明史讲义 > 明史讲义_第6节(3/3)
听书 - 明史讲义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明史讲义_第6节(3/3)

明史讲义  | 作者:孟森|  2026-01-14 20:47:20 | TXT下载 | ZIP下载

分享到:
关闭

上戊申大统历,戊申为明年洪武元年。《大统历》为明一代历书之名,其法实仍元之《授时历》,但用《大统》为历名,以为一代之制而已。洪武元年,改太史院为司天监,又置回回司天监。回回司天监,本元旧有,元《历志》:“世祖至元四年,西域札马鲁丁撰进《万年历》,世祖稍颁行之。”此为《回回历》行于中国之时。时元未并宋,在中国只行于北方。此历当是用回回法之阴阳合历。《元史》谓《万年历》已不传,无以明其详状。但《回回历》以彼国之年为纪元之始,建国之日为元旦,其纪元在唐武德五年,其第一元旦为阴历六月三日。明自置回回司天监,后于洪武三年,与司天监均改为钦天监。三十一年,又罢回回钦天监,以其历法隶本监,分为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回回,曰历。盖回回历与各占一科耳。正德以后,始觉用《授时历》法连推日食皆不合,议改而未成,惟以《回回历》供《大统历》参考。万历末,天主教徙利玛窦等始来中国,受其学者始议修历,直至崇祯末始定新历法为《大统历法》,未施行而明亡,遂为清之《时宪历》所取用矣。

《志》第四《地理》。

明之幅员远逊于元,元除属地庞大无伦不计外,其辖于中书省及行省者,尚非明之所能尽有。元之为省十二,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一。其中书省及辽东行省,明已不全,其岭北行省、征东行省,明盖无之。明全国俗称两京十三省,北京、南京两辖境皆称直隶,余分十三区,各设布政司,即两直隶与十三布政司也。其建置沿革事属专门,不人此讲义。

《志》第五《礼》。

礼之为用,制节谨度,纳民轨物,凡有国者所同,孔子所谓“与奢宁俭”,此为为国以礼之本意。前于民事中已见大略。其余俟礼学专门研究。至帝制时之郊庙坛,朝觐山陵,多非当务之急。官民阶级,今亦难为区别。至为庶民定制,《志》文虽不多,亦在礼学专门范围。

《志》第六《乐》。《志》第七《仪卫》。《志》第八《舆服》。

以上三《志》,乐属专门;仪卫、舆服乃帝制时代之物,因帝制时代而繁复,今当并人礼制而言,亦俟专门肄之。

《志》第九《选举》。

明选举之法有四,末流专重科目,几乎止有科举取士、铨选任官两事。四为:一、学校,二、科目,三、荐举,四、铨选。

学校之制,至明而始普及,且为经制之普及。古时只有国学、郡县学;守令得人则兴,去官辄罢。或因尊师而设书院,皆人存政举之事。洪武元年七月,

(快捷键:←) 上一页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下一章 (快捷键:→)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
Top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