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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饥饿难当,对咖啡的价格和他大女儿的大腿形状感到怒不可遏,就放弃了。站起身来,放弃了。到了什么地方去坐下来想一想,或是坐下来不想它。对她来说,编个瞎话总比和盘托出要强。他们下一次也许还会来找她,不光是冲着她的锅、她的盘子、她的房子。令她走运的是,特鲁·贝尔行将就木了,而且乐意死在魏斯伯尔县,就在她将她的整个一生献给了巴尔的摩的薇拉·路易斯小姐之后。
特鲁·贝尔的死花了她十一年的时间,长得足以让她救起罗丝,埋葬她,目睹她丈夫回来四次,做六床被子,搬十三次家,还往维奥莱特的脑袋里塞满了故事,讲的是她的白女士和她们二人的生命之光——一个美丽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戈尔登·格雷,原因嘛显而易见。姓格雷(意为灰色。),因为那是薇拉·路易斯的姓(很久很久以后,那也是他眼睛的颜色),叫戈尔登(意为金色。),因为在他落生时的粉红色皮肤随着他脑袋上的胎毛一道消失之后,他的肤色就成了光灿灿的金色,松软的黄发卷遮住了他的脑袋和耳垂。那头金发根本比不上薇拉·路易斯过去的头发,可是那阳光般的颜色、那毅然决然的卷曲使他备受宠爱。不是一下子。需要一段时间。可特鲁·贝尔头一眼看到他就放声大笑,而且那以后的十八年里天天如此。
当时他们三个住在巴尔的摩的爱迪逊街上一所很好的砂岩房子里,离开薇拉·路易斯·格雷和特鲁·贝尔两人共同的出生地魏斯伯尔县远远的,关于这事,那白女士跟邻居们和朋友们讲的只有一部分是事实:她受不了她家乡狭窄的小道。所以她把她的仆人和一个她喜欢的孤儿娃娃带到了巴尔的摩,来经历一种更复杂的生活方式。
这是件大逆不道的事,甚至是妇女参政运动分子所做的事,邻居们和潜在的妇女朋友们围住了薇拉·路易斯,尽量礼貌地保持一段距离。如果她们以为那会逼她改变她的做派,承认她需要找一个丈夫——那她们就错了。这个外省来的陌生人既有钱又顽固,满足于自己的奢侈生活,甚至不怎么要她们做伴。再说,她好像完全被读书、写小册子和宠爱那个孤儿占用了。
从一开头,他就像是那所安静、阴暗的宅子里的一盏明灯。她们每天早晨都要对他的样子大为吃惊,彼此争夺着他射到她们身上的光芒。他从薇拉·路易斯那里得到了一种大惊小怪的溺爱,从特鲁·贝尔那里得到的则是彻头彻尾的娇纵,她总是哈哈大笑,哈哈大笑,试做蛋糕给他吃,在他吃西瓜之前把每一粒西瓜籽挑出来。薇拉·路易斯把他打扮得像威尔士亲王一样,给他念生动的故事听。
的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