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衣店的陌生人。他们进进出出于同一扇门,同握一个把手;在电车和公园长椅上,他们把大腿放在数百人曾经同样放过腿的地方。落入手掌的铜币曾经被孩子们含在嘴里,被吉卜赛人用来算命,可它仍然是钱,人们一看到就笑。这是一年中大都会最喜欢挑起矛盾的时节,它鼓励你在一点食欲也没有的时候上街买东西吃,给你一种独占一间屋子的体会,也给你一种同一个过路人分享它的渴望。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矛盾——毋宁说是一种状态:一个花招百出的大都会尽其所能达到的极限。什么能胜过被太阳晒暖的砖头?挪回来的凉篷。从马背上撤下的毯子。鞋跟下变软的柏油路,以及桥下由背阴地变成阴凉地的黑暗处。一场小雨过后,树叶长出来了,树枝就好像湿漉漉的手指,在毛茸茸的绿色头发中玩耍。汽车变成了黑玉匣子,在因为雾气而变得微弱的前灯后面滑行着。在变成缎面的人行道上,一个个人影首先耸起肩膀,头顶倾斜着抵挡铅弹般的雨点。孩子们在窗后张望的脸好像是在哭,不过那是玻璃的流水造成的效果。
在一九二六年的春天,一个落雨的午后,随便谁走在莱诺克斯大道某栋公寓楼旁边的小巷里,抬起头都可能看见,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成年男子跟玻璃窗一起流泪的脸。难得一见的奇观:大男人如此当众哭泣。这可不是他该做的事。虽说瞧着怪,人们最终还是习惯了他,听凭他月复一月地坐在没有风景的窗户后面或是门前的台阶上,先是在雪天,后来在太阳底下,用一个工程师的红手帕擦脸擦鼻子。我认为是维奥莱特洗净、熨平了那些手帕,因为,虽说她那么疯狂,又变得那么邋遢,但她还是不能容忍脏衣物。可是大家等得不耐烦了,都想看看维奥莱特除了企图杀死一个死去的女孩和给她丈夫洗手帕以外还会做些什么。我自己的观点是,总有一天她会把那些手帕摞起来,把它们放到梳妆台的抽屉里,塞进去,然后划一根火柴把他的头发点着。她没有这么做,可没准那比她实际上的做法要好得多。不管是不是有意的,她让他又来了一遍——在春天,城市生活即流浪生活这一事实在这个时节再明显不过了。
柔和的空气中,盲人们一面匀速缓步走在人行道上,一面胡乱拨着弦子,哼着歌。他们可不想站近了跟那些待在街区中间的老大爷们比试比试,弹一回六弦吉他。
蓝调歌手。黑人蓝调歌手。黑人所以是忧郁的人。
人人知道你的名字。
“她去了哪儿,为什么走”之歌手。“如此孤独,令我欲死”之歌手。
人人知道你的名字。
那个歌手不容易错过,他就在人行道的中央,坐在一个柳条水果筐上。他的那条假腿舒服地伸开;那条真腿既负责打拍子又要撑着吉他。乔大概认为那首歌是关于他的。他愿意这样相信。我太了解他了。我见过他喂没人理的小动物们吃东西,可我从来没让他给蒙骗了。我记得他离开公寓楼的时候是怎样调正一下帽子的;怎样将它向前倾一点,再向左偏一点。不管是弯腰扫掉一堆马粪,还是闲逛到他那时髦的旅馆,他的帽子肯定戴得恰到好处。并非歪歪扭扭,但绝对可以说是倾斜的。他的上衣里面的毛衣扣子从头扣到尾,可我知道他的思想却没扣好——它们可放松得很。他的眼睛瞄着那些在街角闲混的公子哥儿。他们身上有某种他所缺少的东西。他箱子里的“克里奥佩特拉”很少有男人要买——除了剃须后扑的粉,大部分都是给女人预备的。他能跟女人们搭话,拿眼睛瞅她们,跟她们调情,谁知道他脑袋里还有什么玩意?如果说她用一个眼神给了他许多幸福时光的话,那些公子哥儿盯着看的眼神可比她的更令人满足呢。
要么他就是因为起初的忠贞为自己抱屈。而且,要是那种美德没有得到感激,没有人跳出来为此祝贺他,他的自怜自艾就变成了怨恨;他不太能理解这怨恨,却不由分说地将矛头指向那些站在街角的年轻美男子,他们容光焕发、残暴粗鲁。当心啦。当心一个年近五十的忠贞男人。因为他从来没跟另一个女人厮混过,因为他选择了那个年轻姑娘去爱,他认为他是自由的。没有挥霍浪费、一毛不拔的自由,也没有发动战争的自由,却有做一件荒唐事的自由。
记住我这句话吧,他铁了心要落入这个轨道。它把他拽了进去,就像唱针走在一张“蓝知更鸟”唱片的纹路上那样,在城里一圈又一圈地跑。大都会就是这样扒拉着你转,强迫你按它的意愿行事,沿着铺好的路走。与此同时,让你觉得你是自由的,觉得你能跳进灌木丛是因为你愿意。这里没有灌木丛,要是刈过的草地允许人走的话,大都会会让你知道的。你逃不开一个大都会为你铺设的轨道。不论发生什么,不论你发了财还是守着穷,毁了身体还是健康长寿,末了你总会回到你开始的地方:渴望着得到一件人人失去的东西——年轻的爱。
对了,那就是多卡丝。年轻,但是聪慧。她是乔一个人的甜食——像糖果一样。如果你年纪轻轻,刚刚来到大都会,糖果是最好的东西。糖果,还有双簧管,而且就连双簧管也是被称作甘草棒的。然而乔在大都会住了二十年,也不再年轻了。我猜他是那种十六岁左右就停止长大的男人,在内心。所以,尽管他穿着前面系扣的毛衣和圆头皮鞋,他仍然是个小孩,一个穿背带裤的小孩,糖果仍然能让他笑起来。他喜欢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