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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窒息,最终肢体麻木而亡了。”
齐御风听得这般故事,不禁一愣,忙问道:“他起初未曾发作之时,还有什么症状?”
平一指略一错愕,随即点头道:“头晕,嗜睡,表情淡漠、软弱,有时平白无故地,便乱语乱动。”
齐御风独自沉寂了一会儿,才点点头道:“我知道了,就是这毒能让人先疯,而后却昏迷窒息而死呗,我知道这病找谁治了。”
平一指听他居然要找别的大夫治病,不由得心生不快,脱口道:“这位方心大师,乃是少林寺药王院首座,我二人在此,当世便再无第三人可比,你所中毒性,不在金玉土石草木菜果虫鱼鸟兽之类,那些庸医,便是连看都看不出来,他们……有个屁用!”他起先还说的颇为文雅,但后来实在激愤,便不自觉地,说了一句脏话。
齐御风哈哈笑道:“平大夫当世医术第一,世所公认,不过我这位大夫,可不是当世之人。”
ps:一个《爸爸去哪儿》,一个《我们结婚吧》,真浪费时间啊~
第171章曲终
这言一出,平一指同方心尽皆如同丈二和尚般摸不到头脑,齐御风也无法解释,便好言推辞了两人,看了眼前华山派令狐冲等人尚且陷于悲痛之中不能自拔,当即步行来到海边,走到了东方不败的身后。
未及他开口说话,东方不败面朝大海,突然开口道:“七年之前,我穿越至此,当时还只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又小又瘦,我当时心慌意乱,在洛阳城外,疯跑了一天,当时我又冷又饿,身后又跟着几个地痞流氓……”
齐御风微微一怔,当即顺着她的目光,转头看了一眼早已化为一截木头似的令狐冲,听得她又续道:“令狐冲将那几个流氓打得屁滚尿流,给了我一两银子,传了我三招浅陋的功夫,让我用以防身,我当时好生感激,费劲心思才打探出来,原来此人竟然就是华山派大弟子令狐冲……,唉,这些事情,他现在肯定都忘记了。”
齐御风道:“不错,令狐兄古道热肠,总是那么热枕对待别人,他们都是好人,他肯定不记得当时的你,但你却必然一世的记得他。”
东方不败对着夜空,叹一口气道:“当时我们谁都没有料到,我穿越的这个身体,居然是日月神教的“圣姑”任盈盈,而我也没有想到,这个东方不败,虽然号称文成武德,居然那么愚蠢,她做事悠游寡断,延宕不决,不能断然处置,实在是妇人之仁。如此我才能逐步掌握大权。轻而易举地控制了神教上下。”
“这人武功精强,心思细腻。但实在太过于念旧情,人一旦有了缺点。想要他身败名裂,便太过容易了。”
齐御风听她如此说话,侃侃而谈,不由得侧头看过去,但觉朦朦胧胧,这如花似玉的女子虽在他身旁,可是和她相距却又好似极远,好像她身在云端,伸手不可触摸一般。
只听的东方不败又道:“我不过花了三年多的光阴。我通读诸子百家,三教典籍,更学得《九阴真经》与《葵花宝典》,渐臻天人化生、万物滋长之境,我熟悉教中事务,收买人心,修炼得一副狠辣心肠,东方不败只以为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单纯少女,却丝毫没有防备。只不过后来我,也跟他一样,每日听得阿谀奉承,忙忙碌碌。竟然将我当初的目的都忘却了。”
齐御风疑道:“你当初的目的是什么?”
东方不败苍白的脸上荡漾出一丝红晕,道:“嫁给他啊,如此义气干云。长得又帅,他是男主。我是女主,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么?我为了他。将甚么青城四秀、嵩山派十三太保,岳不群,不是杀掉,就是赶走了,不就是为了他好好地……”
齐御风心道,自从他见到令狐冲开始,便没有几日不是病病怏怏,口吐鲜血地,说起完好,可当真谈不上。
说道此处,她陡然一停,自嘲般笑笑,缓缓道:“可是我也同所有人一样,一旦大权在手,便会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我小的时候,总是乖乖地听老师话,老师说什么,我就听什么。老师说,这道题会了没有?我就第一个喊会,总是害怕一旦晚了一会儿,就显得跟别人不一样。”
“后来上了高中,我才第一次有幸代表学生发言,当我站在讲台上,听到我的声音被放大,我才知道,为什么总有人喜欢代表别人发出声音,为什么喜欢权利,因为你的声音可以盖住所有的声音,可以压倒所有的吵杂,尽管那些人也许不会同意你的观点,但你拥有权利,他们的声音就会被完全淹没其中,不被人们所察觉,这种优越感会让每一个人迷恋上,就像你手中拿着一个烧热的熨斗一样,什么都能熨得平平整整的,那感觉真是舒服。”
“我当上了日月神教的教主,将东方不败那个不男不女的妖怪亲手杀死,他死的时候对我说,孩子,你好糊涂,就算你不杀我,这教主的位子,我也早就坐的腻了,迟早会传给你的。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她虽然性情乖戾,但却是真心实意,将我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他求我不要杀掉杨莲亭,只废掉他们的武功,逐出黑木崖,但我怕夜长梦多,却最终还是将他二人剁成了肉酱。”
“数年来,我整治日月神教上下,如今武勋之强,早已天下第一,就算是少林武当,也俱不如我,嵩山、华山,那就更差得远了,我当初只是自保,才夺取这位子,但一旦有了权利,为了保留下来,却也不择手段,杀了不少人命,我与当初的东方不败一样,都是迫不得已,才当上这个教主,当享受了其中好处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