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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2/3)

北宋大法官  | 作者:网络收集|  2026-01-14 19:42:25 | TXT下载 | 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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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很期待地看着张斐。

  要说法制之法,他们其实都还有些迷糊,但要说到儒家与法家之争,这他们可真是不要太了解。

  张斐来到木板前,“要说到竞争,就必须要有一个标准,那我们就以法制之法作为标准,来论这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之争。

  如今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是儒家之法胜了法家之法,法家之法就只在秦朝发光发热,可在二世之后,就再没有出现秦朝那种制度。

  而其中原因我们方才也说得差不多了,秦朝为何二世而亡,就是法家之法是彻底取代了法制之法,秦朝的每一条法律,都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没有个人的正当权益,从而违背了所有人的共识,成为无法之国。

  所以秦朝只是看上去团结,但其实君民早已经离心离德,必然会快速灭亡的。那么。儒家之法有没有取代法制之法?”

  “!”

  学生们沉默以对。

  “有没有?”

  张斐又再问道。

  富弼突然答道:“没有!”

  张斐立刻问道:“为何?”

  富弼回答道:“因为大多数儒家之法都不是法令,而是礼。”

  “正确。”

  张斐点了下头,想不到这老头思维比年轻人还敏捷一些,又看向那群不争气的学生,道:“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法家之法是完全取代了法制之法,因为法家之法中每一条法令都是具有强制性,强迫性,这恰恰又是法制之法的特点,故此二者关系是取代。

  而儒家之法在大多数时候,是教化,而不具有强迫性的,世上许多道德败坏之人,虽然受到排挤和鄙视,但不会受到刑罚的惩罚。法制之法还是在发挥着一些作用,维护着个人正当权益。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要更为高明,因为儒家之法是要更接近法制之法的,德与法也是有许多共通之处的。”

  这一番话下来,每个人都是茅塞顿开。

  儒法之争,已经长达千年。

  虽然如今儒家强势,但到底文无第一,从学术层面来说,并未争出一个结果来。

  其中一个原因,就没有一个标准。

  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放在中间,作为标准,这一对比,就知道儒家之法肯定是要高于法家之法的。

  儒家的胜利是必然的。

  上官均就道:“这不是挺好得吗?”

  “是好啊!”

  张斐道:“我也从未说儒家之法不好,目前来看,儒家之法其实就是最优解,是你们认为我是在说儒家之法不好。”

  “!”

  一干士大夫抚须面面相觑。

  方才他们很激动,是因为张斐强调法制之法胜于儒家之法,是二法之争,他们当然急,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作为一个标准,就不存在高低之分。

  但是好像又存在高低之分。

  纠结啊!

  赵顼突然开口道:“但儒家之法到底还只是接近法制之法,并未做到法制之法。”

  “是的。”

  张斐点点头。

  赵顼又问道:“既然有更好的治理方法,为何不去做?”

  司马光和许遵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这个问题要命啊!

  皇帝这么问,不代表他是这么想的。

  你小子可千万别乱说啊!

  其实答案他们都知道,可从未有人敢触碰这条底线。

  但话说回来,宋朝已经是相当不错,到底还有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思想。

  甭管是士大夫是好是坏,怎么也比一个人说了算好。

  “原因就出在它身上。”

  张斐指着木板最下方道。

  赵顼凝目看去,惊讶道:“法制之法。”

  众人也是一愣,它不是标准吗?怎么问题会出在它身上。

  “不错!”张斐点点头,突然反问道:“小民斗胆问官家一句,是先有国,才有家,还是先有家,才有国?”

  “!”

  赵顼一怔,又沉眉思索半响,始终未有答案,不禁又看向周边一群大臣,可人人都是沉吟不语,躲避他的目光,于是他又向张斐问道:“你以为是先有国,还是先有家?”

  张斐道:“我认为如果有先后之分,那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但问题就是二者是并存关系,分不出先后的。

  而我之前就说了,不管是法家之法,还是儒家之法,都是君主大臣治理国家的方法,为的是国家利益,也代表着君主利益,而法制之法是在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为得是个人利益。

  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同时又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这一点在税收上面体现的非常明显。

  税收多少,就直接体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时候税收少了,国家亡了,但有时候,税收多了,国家也亡了。”

  这一说到税收,大家都是豁然开朗,瞬间明白过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张斐又继续言道:“如今是儒家之法占主导,法制之法辅之,一旦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争,问题就都集中在君主与大臣身上,讨论谁给谁让步。

  遇到明君,就能处理好这问题,国家也必然强盛,可一旦遇到昏君,那就彻底完了。唐玄宗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如果法制之法占主导,那么就可以死守这条底线,遇到明君,可以一飞冲天,但即便遇到昏君,也不会立刻就国破家亡,可以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赵顼不禁道:“如此比较,显然法制之法更优。”

  张斐点点头道:“理论上这么说是没错的,但是儒家之法可以对法制之法进行让步,君主可以轻徭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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